《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》
2023-11-20
详细介绍
入住期间护理级别调整:
1、本院护理服务分为三个等级,三级为自理、二级为介助、一级为行动不便需要他人搀扶护理,本院护理级别是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和家属要求自选护理级别。
2、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(如年龄增大、行动不便、特殊需要)调理等级的,由本院经理及时按老人的实际情况通知家属调整有关护理级别;
3、护理级别调整后,养老院向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发出调整护理级别及收费的通知书;
4、老人及家属或单位在接到调整护理级别收费的通知书后,应按规定及时缴纳有关费用;
5、全部手续办妥后,老人即可享受新级别享有的一切生活护理及医疗护理服务。
协议解除: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入住,已经入住的则劝其离院。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。
1、患有传染性疾病者;
2、患有严重精神病;
3、隐瞒病史者;
4、严重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;
5、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;
6、无视养老院正常工作和规章制度者;
7、不适应集体生活者,因其它原因不宜入院者。
8、未尽事宜需面议协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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